冰寒于水网冰寒于水网

“甲醛白菜”监管之失:谁都该管、谁都没管丨九派时评_运输_部门_收购

文/九派新闻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针对河北张家口市康保县被曝“白菜收购环节蘸取甲醛溶液”问题,甲醛白菜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监管农业农村部、都该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莫大重视,管都丨派第一时间指导属地开展调查核实,没管要求依法从严从快处置,时评收购对涉事白菜流向进行追查,运输严防问题产品流入市场。部门同时,甲醛白菜组织各地立即开展白菜等易腐蔬菜专项抽检和市场排查,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都该将严惩重处、管都丨派决不姑息,没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茶饭安全。时评收购“甲醛白菜”事件,运输再次刺痛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神经。事实上,这并非什么新鲜事,而是反复上演了至少十四年的老戏码。2012年5月就有菜贩给白菜喷甲醛保鲜的事件,被媒体拍下,新华社、央视跟进报道,当时就已查明这一做法在当地长途外运圈子里“悄悄流行了三四年”。2015年,多地陆续曝出同款操作,有人被判刑,有人被罚款。十四年过去,旧戏重演,甲醛成了某些菜贩眼中最经济实惠的“保鲜剂”。从法律层面看,此类行为性质恶劣。甲醛属于世界卫生组织认定的一类致癌物。《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保鲜剂、防腐剂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禁止将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质一同储存运输。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甲醛白菜”不是“保鲜小聪明”,而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该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掺入行为即构成既遂,不要求实际造成危害后果,更不论目的为何。若致人重伤、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最高可判死刑。法律规定不可谓不严,现实却屡遭打脸。为何十四年来,“甲醛白菜”屡禁不止?答案不在法条缺失,而在利益勒逼和监管失位。一方面,违法成本与收益严重不对等;另一方面,执法未能覆盖全环节全天地,被查被罚被判刑的概率本身不高。十四年前,“甲醛白菜”被外界关注是靠记者暗访;这一次,则是靠网友拍视频后发在自媒体账号。监管部门事后的“第一时间介入”和“从严从快处置”固然值得肯定,但是违法行为不是被监管发现,而是跟着舆论紧急执法。问题是:在视频曝光之前,产地准出检验在哪里?运输环节巡查在哪里?批发市场入场检测又在哪里?白菜从田间到餐桌,要经过收购、运输、批发、零卖多个环节。收购商多为外地流动主体,车辆跨省运输,产地监管认为“车走了之后自有销地市场管”,销地监管则认为“菜没入场前已有产地管”,两头都管,两头都没管住。甲醛恰恰就“蘸”在这个谁都该管、谁都没管的缝隙里。具体到本案,对涉事收购商依法严惩、追究刑责,是题中应有之义;但仅仅把几个商贩送进看守所,远不足以根除此类顽疾。某种意义上,“甲醛白菜”监管之失甚于违法之害。要以此为契机,把监管的触角真正延伸到收购运输环节,建立产地准出与销地准入的无缝衔接,把流动收购商和运输车辆纳入常态化抽检与溯源管理;同时,对长期存在监管盲区、屡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地区,需有监管问责调查,让失职者付出应有代价。违法者必须被绳之以法,失职者同样不能逍遥于问责之外。【来源:九派新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返回搜狐,查看更多责任编辑:李梦洁 UN977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赞(3)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冰寒于水网 » “甲醛白菜”监管之失:谁都该管、谁都没管丨九派时评_运输_部门_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