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建受贿案一审宣判:获刑11年|刑事责任_网易订阅

  发布时间:2026-08-25 18:57:39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8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建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刘建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 。
8月25日,北京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建受贿一案,市地司原受贿事责对被告人刘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铁运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刘建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营有易订阅上缴国库。限公宣判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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